许霆日前已正式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,但昨晚做客暨大的北大教授、著名法学家贺卫方明确指出:此案再次上诉是没有用的!他认为广州市中院将许霆由无期徒刑改判五年比较合理,但这一重大改判肯定是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许可的,故许父再上诉也没用了。
一审判决书说理不够
“许霆这个案件存在缺陷,主要是法制本身的确定性问题。”贺卫方教授指出:一是法律条文的界定有问题。“盗窃金融机构是个怎样的概念?许霆盗窃了金融机构的钱而非金融机构,这明显是动宾搭配不当!而数额巨大又是怎样一个概念呢?在有些地方,如陕西,3万就是个大数目了,而在广州,10万才‘有点大’。”
二是一审法官说理不够。贺卫方说,一审判决书只简单地引用了法律条文,相对于“小甜甜案件”的七八百页的判决书,显得过于言简意赅。
媒体监督是把双刃剑
贺卫方在许霆案中还得到一个启示:司法与传媒实际是唇齿相依、唇亡齿寒的关系。他认为网络是世界给中国的一个最好的礼物。“孙志刚案”媒体的报道很感人,媒体的力量很强大。在许霆案上,媒体对司法的监督是一个好的个案,“自《新快报》第一个对该案一审进行报道后,广州媒体充分发挥了新闻监督的力量”。
但他也说,媒体监督是一把双刃剑,能推动案件走向公正,也能促使案件的判决出现问题。这并非指新闻会直接对法院产生压力,而是指它会通过领导人和舆论对法院产生压力。另一方面,追求言论自由的纯洁性有时会导致言论自由的丧失。贺卫方希望媒体通过对新闻自由的追求,使案件报道更客观,也使案件审理更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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